知人善用,这四个字无论在任何时期,任何团体中都显得极为重要,在历史上汉武帝和汉景帝在用人方面有其可取之处,要了解汉武帝的人事行政思想,
首先应该先了解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
当我们了解文、景二帝的人事行政思想、在位时的人事行政发展、他们在位时的人事行政问题与缺陷以时,由此了解汉武帝人事行政思想是如何形成的。
文、景二帝的人事行政思想与在位时人事行政的发展
西汉是建立在秦朝的废墟之上的。鉴于秦朝的前车之覆,汉初皇帝在管理上有一些重要改变:在决策上,减省刑罚,减轻赋税和徭役,让百姓休养生息,发展生产。
在用人上,
对儒生的态度有根本性转变
:由秦朝的消灭转变为利用,广开选拔人才之路,广开言路,出现了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第一个盛世,史称“文景之治”。
文景时期继承了秦王朝的行政管理中所进行的有益尝试,如行政权力分配中的中央集权、人事行政中的官僚制和严格考核制度、行政实施中的以法行政等。
这些举措为汉武帝的人事行政发展奠定了基础,研究汉武帝的人事行政思想,
必然要研究文景二帝的人事行政思想与其在位时的人事行政发展
。这是文景二帝的人事行政思想、文景时期人事行政的发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剔除一部分官僚队伍中腐败的集团成员
汉朝自汉高祖刘邦开始就非常注重军功,因军功授封了许多官员,军功集团的队伍也逐渐壮大,军功集团在军队中有很高的威望,在军队中有很大的影响力,他们进而将势力逐步扩大到朝堂之中。
秦朝的速亡给人们留下来诸多令人反思的问题,同时也让刘邦吸取了许多经验教训。刘邦试图依靠宗亲势力来维护得来不易的汉家天下,遂大封同姓子弟为王,为了进一步维护、巩固刘氏家天下的局面,又与众大臣相约:“非刘氏而王,天下共诛之”。
在分封之初,确实达到了这一目的,但随着诸侯王势力的壮大,逐渐威胁到了朝堂。
汉文帝时期的无为而治,加之文帝的“仁政”
,致使朝中军功集团的势力不断加强,滋生腐败。汉文帝在进宫之时,连夜以“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以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
汉代第一代军功集团大多封爵,但没封地可封,享受京官待遇,吃喝玩乐,汉文帝立即下诏,命令其回到自己的封国。
景帝时期,对官僚队伍也做了一些调整,以周亚夫为首的汉初军功集团势力逐渐强大,难以控制,
景帝便首先剪除了悍臣周亚夫,为之后的武帝继位铺平了道路。
文景时期,通过“令诸侯之国”“罢太尉官”、下狱周亚夫人事调整,封建亲子,剔除了一部分腐败的军功集团成员,将重要机构全部换成自己的亲信,强化了皇权的统治。
再三强调人事行政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刘邦是农民领袖转化而来的布衣皇帝。他之所以能够战胜西楚霸王项羽,成为西汉的开国皇帝,与他善于用人有着密切的关系。文、景二帝是继刘邦之后两位很有作为的皇帝,文帝、景帝受到刘邦的影响,也十分重视人事行政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汉文帝还是代王时期就经常虚心纳谏。文帝认为,
造成言路堵塞的原因是秦朝的法律规定对议论朝政的人治罪
,臣民便不敢进言,因此他下令废除了秦朝以来“诽谤妖言罪”的律法,并且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汉代选拔人才为官的察举制度,始于文帝时期。文帝曾两次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汉文帝即位时,朝廷中的将相皆是旧功臣,朝廷缺乏活力。汉文帝有着清醒的政治头脑,即位后并没有打压旧功臣,而是对有功者论功行赏,加以笼络。
同时,注重对人才的选拔和任用。
于是,他在位期间先后任周勃、陈平、灌婴、张苍为相。他认识到周勃才能不及陈平时,便接受了周勃的请辞而专任陈平,这说明汉文帝以才取士。在选拔和任用人才上,汉文帝除重用老臣宿将外,还不断完善选拔人才的标准,选拔出了一批学富五车的良才。
文、景二帝时期的人事行政问题与缺陷
皇帝难以在人事方面大刀阔斧改革
汉朝是马上的天下,但不久之后,统治者也深感不能马上治之,为使汉朝皇家长治久安,选拔统治人才便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十一年(前196)年,刘邦下求贤诏,开汉代察举制度之先河。而后的文帝、景帝也多次下诏举贤良之士。
但皇权虽至高无上,随着诸侯国和军功贵族的崛起,在制定国策和用人上,受到了许多制约。
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的朝堂之中
,开国大臣和军功集团势力强大,
一方面是传统的治国思想的根深蒂固
,开国大臣和外戚的用人标准也难以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
加之占据中央政府的主要是外戚和世袭勋贵,多数不学无术,尸位素餐。诸侯势力强大而皇权较为羸弱,皇帝难以在人事行政方面进行改革。
不重视民间的人才,造成人才流失
西汉前期,和刘邦一起打天下的平民们摇身一变成为帝国新贵,当这批人成为开国大臣后,他们的子嗣也沿袭了他们的富贵和荣耀,国家政权也逐渐演变为贵族政治。汉初,虽然摧毁了世卿世禄制,但为了巩固统治,逐渐又走上了世卿世禄的“老路”。
尽管封建阶级的局限性不可避免,但这无疑意味着社会在“退化”,这种“退化”也会使得西汉前期用人上很难形成一个制度化的晋升渠道,其在用人上很大程度局限于现已有的新贵及其子嗣,并且选拔人才的方式也略显单一。
早在秦代,入仕便需要有一定数额的财产。
如韩信即因家贫,“不得推择为吏”。汉初亦然。在景帝后元二年以前,家资在十万以上的人才能做官。十万钱,这是一个中等人家的资产。换言之,在景帝后元二年之前,基本上是中等人家的子弟才能入仕为官。
后元二年五月,景帝诏令减为四万。数额虽然大为降低,但仍有财产的限制。这无疑助长了贪夫长利的现象。
由此看来,文景时期用人带有一定的贵族特权性
,不注重从民间吸收人才,轻士的用人风气甚至一直延续到武帝时期,在这种用人情况下,士人阶层很难有更好的进身之阶,甚至很大一部分人选择隐于山林,以逃避朝堂,这必然会导致一批人才的流失。
执政期间未能建立经常性的人事制度
文景时期是汉朝向武帝时期过渡的一个阶段,但从总体上说这个阶段尚未形成经常性的人事制度,
汉代自文帝时期,开始实行察举制度来选拔人才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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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在位时期,两次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但这样的察举只是临时性的,并且没有时间、人数、范围的规定,无法形成经常性的人事制度。而自汉初以来,官吏入仕基本上仍承旧制,以军功、任子及吏道为主要途径,
存在着廉耻贸乱、贤不肖混淆、求贤不得其真的严重弊端。
文、景二帝并未对选拔制度进行改革,因此没有将人事制度形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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