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记者从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加快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39号)精神,中卫市于6月10日印发《中卫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调动企业治污减污的内生动力,实现排污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发展绿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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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此次改革时间为两年,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今年6月底前,即改革准备阶段,制订中卫市实施方案,组织排污单位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自核;第二阶段是今年12月底前,即试行交易阶段,在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下,对管理、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运行排污权交易平台,试行开展排污权市场交易;第三阶段为改革全面推开阶段,即2022年,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实现排污权交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中卫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企业进行了初始排污权自核培训,精准核定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新增排污权和政府排污权储备核定,核定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鑫说,截至目前,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257家,督促完成排污登记1373家。经企业自核、分局初核、市局审核,符合排污权确权核算的重点管理企业共81家全部通过审核。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改革要求,多方学习和借鉴外省市的改革经验,提升研究改革、分析改革、谋划改革的能力,力争在两年内实现污染因子、市场区域、行业类型3个全覆盖,引导企业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于鑫说。

来源: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

记者:张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