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齐家,带动全社会形成正气充盈、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

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意见》的热潮中,崇左市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严重违纪违法案再次成为反面教材。

陈英理想信念滑坡,初心使命忘却,对自己放纵放任,对家属失管失教,纵容胞弟陈祺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承揽项目,双双堕入犯罪深渊。

教育项目建设滞后牵出“受贿姐弟档”

“学生宿舍没能按时竣工,孩子只能托管到学校外面……”2018年春季学期,扶绥县一些学生家长向教育部门反映。

问题由来已久。2014年至2018年,扶绥县通过中央和自治区教育奖补资金和专项资金,立项建设教育项目104个。2018年6月,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扶绥县有28个教育项目仍未竣工,严重影响教学工作和学生生活。

2018年6月,崇左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案件初核程序。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来陈英插手工程项目、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

在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下,崇左市纪委监委对陈英立案审查。调查发现,扶绥县有28个项目集中落在建筑老板李某的手上。

这个老板为何能承揽到大量的教育项目?调查发现,李某和一个叫陈祺的男子交往甚密,资金往来也透露出不寻常。

这个陈祺,就是陈英的弟弟。调查人员抽丝剥茧,逐步掌握陈英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陈祺承揽教育工程项目的证据。

2018年11月20日,陈英和陈祺同时被依法留置审查。

插手分管领域项目铺设姐弟敛财路

“80后”陈英从政前是音乐老师,弹得一手好钢琴。她担任县党政领导,帮弟弟敛财可谓是不遗余力。

2014年下半年,扶绥县计划投入10亿元左右大兴教育项目。陈英利用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陈祺承揽教育项目,再由陈祺把项目转包给老板实施,从中非法牟利。

陈祺心领神会,找到曾在房地产公司共事过的李某。陈祺按照项目合同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李某的好处费,项目决算后所得利润两人对半分成。在陈英操弄下,2014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陈祺顺利拿到28个项目承建权。陈祺一转手,获利近720万元。

即使这样,姐弟俩依然觉得“回报太慢”。

“做招投标代理来钱快,周期短。”陈祺向陈英建议。他说有公司找他一起做招标代理业务,自己可以拿好处费。陈英与弟弟一拍即合。

经陈英打招呼,陈祺代理的两家公司成功拿到投标代理资格。陈英分管的教育均衡项目,都委托给陈祺的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有意愿承揽工程项目的老板,必须向陈祺额外支付项目合同价1%的好处费作为确保中标的费用。

在陈英插手干预下,当地形成了“拿教育项目找陈祺”的潜规则。就这样,2016年底至2018年6月,陈祺非法牟利近470万元。

家风沦丧,姐弟同腐。崇左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陈英陈祺涉嫌共同受贿累计1200万多元。

治家不严家风败坏导致家庭腐败

家风败坏导致家庭腐败,是陈英案的鲜明特点。

陈英成长在单亲家庭,从小和母亲、弟弟陈祺相依为命。陈英溺爱弟弟无以复加,调到哪工作就让弟弟跟到哪。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但陈英没有和党同心同德,反而与党心民意背道而驰。在弟弟的催化下,陈英原本吃苦耐劳、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消失殆尽,迷失在金钱和物质世界里。

陈英任扶绥县领导后,和弟弟沆瀣一气,这种坏家风摧毁了原本很有前途的年轻女干部,摧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庭。2019年12月,法院对陈英、陈祺受贿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处陈英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陈祺有期徒刑十一年。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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