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操场埋尸案”将被改编成电影《操场》的信息登上热搜第一,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据媒体《红星新闻》的报道,《操场》团队的剧本已经制作完成,进入了前期的筹备阶段,即将在10月份开机拍摄。

国家电影局上《操场》的备案公示信息显示:该片备案单位为浙江漫光年影业有限公司,为犯罪题材的故事影片。

影片的故事梗概为:“新光县第一中学操场改扩建工程监理董一民老师,拒绝豆腐渣工程的‘合格验收’,被包工头杜立青及其同伙杀害并埋尸操场下。在中央督导组领导下,公安部门一举打掉了以杜立青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给社会一个公平交代。”

从故事梗概上来看,虽然主人公均使用了化名,但基本上与十多年前湖南怀化市新晃县一中教师邓世平遇害一案的相关案情高度吻合,的确是根据那场惊天血案进行改编的影视作品。

“操场埋尸案”被害人邓世平女儿邓玲向多家媒体控诉,《操场》团队筹拍至今没有任何制片人或者导演来征求取得他们当事人家属的授权,她担心事件将会被胡乱改编,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影视片未来可能涉及的侵权纠纷。

另外,邓玲还进一步透露到,此前有很多导演也曾想把“操场埋尸案”拍成电影和电视剧,甚至为了写剧本问过她很多当年的情况和细节,但是没有一家公司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询问细节来丰富剧本,但不征求家属的授权?这波操作多少有点不尊重人!

更神奇的是,编剧董润年也在朋友圈发表声明澄清,日前他被电影《操场》的组讯署名为编剧,但实际上他没有与这个电影项目合作,只是介绍编剧周英程参与。

董润年表示:“我没有签署过与该片有关的任何协议,没有写过相关的任何一个字,没有参与过相关的任何一场剧本会,没有拿过一分钱,只是介绍了一个编剧给对方。”

事实上,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影视作品引发侵权纷争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就连该类型剧的封神之作《我不是药神》也没能躲过。

当年《我不是药神》正在热映之时,影片原型人物陆勇就曾发布名为《我不是药神?我只是个慢粒白血病患者!》的维权声明。

该声明主要表达了三层意思:第一,他本人从始至终未授权拍摄电影,仅授权过编剧可以将他的经历改编成剧本;其次,澄清他本人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另外,对于影片中某些戏剧化处理不当,同样发表质疑。最后,陆勇表示将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纸声明,难道《我不是药神》丑化了当事人陆勇吗?是的,丑化了!影片中一些戏剧化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丑化了当事人陆勇。

比如:电影中的主人公程勇是以代购药品牟利的商贩,事实上,原型人物陆勇本身就是慢粒白血病的患者,他是帮病友无偿代购的印度仿制药,没有丝毫牟利行为。

甚至包括后面程勇因为售卖假药被判刑、病友们“千人送行”等剧情均是虚构的。当年,检察院虽然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其提起过公诉,也真的有3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为陆勇求情,但因陆勇本人并没有牟利行为,检察院最终撤回了起诉。所以说,陆勇的“代购”行为更多的是购买行为,因为他并没有赚取过一分钱,也不是犯罪行为。

这些夸大的“事实”,侵害了陆勇本人的名誉权。

为此,《药神》监制宁浩曾经专门跟陆勇当面沟通,向他解释说,电影的改编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需要有更戏剧化的情节,来增强对观众的吸引力。

后来在电影宣传时,片方也会特别强调,“程勇是程勇,陆勇是陆勇”,电影中的故事情节经过了改编,和陆勇本人的真实经历并不相同。

不过,由于影片的大火,慢粒白血病患者这样的弱势群体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他们的现状。陆勇也与片方正式和解,签订了捐款协议,接受了电影里那些的“戏剧化改编”,甚至在后期积极配合了电影的宣传。

最终《我不是药神》的票房达到了30亿,片方也向白血病慈善机构的捐助了1千万。

从陆勇的经历中,我们不妨看出“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侵权问题大多出现在“戏剧化改编”上。为了剧情需要,编剧们往往都对相关的事实进行“夸张化”处理,增加更多的“戏剧冲突”和“敏感情节”,这也就难免会侵害到相关当事人的名誉权。

因此,为了避免侵权,片方需要提前获得原型人物(或者已故原型人物近亲属)关于依据原型人物经历进行影视改编的授权。这样,就能更好的明确影片虚构创作的空间和改编的尺度,避免分歧以及损害相关当事人的权益。

但是,又有多少人会在意那些当事人的权益呢?说不定,在他们看来,那些血淋淋的故事,可能只是一个自带热度的超级IP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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