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为香港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也让内地企业获得“走出去”的最佳跳板,助力内地经济发展。
其中,在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签署的相关协议,在市场准入方面首次单独为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提高两地之间经贸合作的效率。
2017年6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内地与香港《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定》。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签订的《CEPA投资协议》是CEPA一个全新的子协定,其中在市场准入方面,内地将单独对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这是内地首次以“负面清单”方式对外签署的投资协定。
此前,“负面清单”制度都是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还没有完全在全国推广开来。内地单独为香港采用“负面清单”开放方式,由过去的审批制转变为备案制,可以大大提高两地之间经贸合作的效率。
内地在市场准入方面第一次对香港采用独立的“负面清单”制度是在服务贸易领域。
而此次的“负面清单”制度主要针对非服务贸易领域,一方面有利于香港更好地把金融资本服务于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香港多元经济的发展。
有内地官员在当天的签署仪式上表示,《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与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作出的特殊经贸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经济发展和长期繁荣稳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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