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明星丑闻拖累代言品牌、待播节目(包含电视剧、电影、综艺)一事早已屡见不鲜。

今年7月,由于深陷私生活风波,多家品牌宣布终止与吴亦凡合作。此外,由腾讯视频主投的S级项目《青簪行》也难逃危机,无法播出。

除了吴亦凡,今年上半年,受代孕、弃养及阴阳合同等事件影响,演员郑爽遭到封杀,此前与她合作颇深的品牌方与剧方也被裹挟至舆论的暴风眼。

那么,由于明星陷入丑闻导致品牌以及片方受损,合作方是否可以进行索赔?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内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品牌代言人同品牌的关系可以说是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因此,品牌方在同代言人签约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道德条款。所谓道德条款,即在品牌方与品牌代言人或其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明文规定品牌代言人在代言期间不得出现涉黄、涉毒、涉赌、醉驾、反党、反华等违法犯罪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导致品牌方形象受损的行为,否则品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道德条款,那么品牌方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追究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当代言人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时,品牌方也可以代言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代言合同。如果双方在代言合同中没有关于代言人道德条款的约定,司法实践中品牌方维权时会存在很多困难。”该律师补充道。

上述律师还指出,明星参演的影视剧如果因为明星的丑闻无法上线,可以参照代言合同中品牌方的处理方案。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