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了不久前小榄镇一家具厂火灾事故调查结果,火灾是因为电焊施工作业中掉落的高温钢块和焊渣引燃泡沫、海绵等可燃物引起,业主及其聘请的2名无证电焊人员均已被警方刑拘。这也是《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出台后,中山市发布的首个火灾事故调查结果。
7月28日,小榄镇(东升片)坦背村为民路38号之二的中山市圣利家具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3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490余万元,无人员伤亡。
按照新出台的《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火灾发生后,小榄镇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原因、事故定性、责任追究等方面开展全面调查。经调查,火灾原因为业主聘请无证电焊人员在电焊施工时,掉落的高温钢块和焊渣引燃泡沫、海绵等可燃物引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聘请无证电焊人员的业主梁某、无证电焊施工人员谢某和工程承包尹某,涉嫌违反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以重大安全事故罪罪名对3人进行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这是《中山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出台后,中山市首次火灾事故调查,也是中山市进一步加强火灾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的新开端。
按照《规定》,今后发生伤亡人和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都要由本地人民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原因、财产损失、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然后有关单位按照报告内容依法依规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何伟楠
【通讯员】彭锋
【作者】 何伟楠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