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教育局联合八部委郑重发文《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引发关注。该文件旨在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参民”办学,过渡期两

文件全文:

核心亮点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

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

4、新建居住社区配套的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为公办学校。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或转为公办学校,或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学。

5、不再审批新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也不得以举办者变更,集团办学、品牌输出等变相举办民办义务教育

6、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7、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合作或挂牌的)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也不得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

8、名校办民校(公参民)的治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渡。对于公参民校的整治,各地要在2021年8月底前,完成专项摸底排查,理顺权责,制定方案,并把工作成果列入省级干部评价和审计范围。

关于“公参民”学校,各地提法不一,简单来说是依托于公办学校起家的民办学校,在温州市区譬如说温州绣山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籀园小学等。

按照新规,“公参民”学校,今后有三条路可以选,1、转为纯民办(事业编制老师退出)2、纯公办学校,若是纯公办学校将涉及招生范围调整3、终止办学

关于“民转公”事项,目前温州网络问政平台有相关回复如下:

民办学校是否转公?

温州外国语学校是否转公?

籀园小学是否转公?

绣山中学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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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网络问政来看,还没有明确消息。当然这事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时间消化,我们可以坐等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