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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一本正经的吐槽君。
关于保险公司破产的话题,跟大家说过挺多次。
我们国家采取的是“偿二代”政策。
只要核心能力偿付率超过100%,破产就基本不可能。
而一旦偿付能力接近100%的红线,监管就会强势介入整改。
“所以大陆保险公司破产非常难,放心投保即可。”
每次说这种话的时候,我都会习惯性的再加一句:
“除了中法人寿!”
为啥这么说呢?
因为其他保险公司,核心偿付率再差都在100%以上;
而中法人寿,简直就是“业内传奇”!
多年来一直资不抵债,核心偿付最低达到过-24408%……
对,你没看错。
负,两万多!
但是善后没有完成,监管爸爸也没有点头。
所以中法人寿一直处于,“破产,但没完全破产”的状态。
就,很尴尬。
只能股东一直往里贴钱……
说是业内“最传奇”公司,真的是一点都不夸张。
1.
别看中法人寿现在混得惨,人家当初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爸爸是中国邮政,妈妈是法国国家人寿,双方平分股权。
中国邮政不用多说,境内没地方送不到,家大业大。
“法国国家人寿”大家可能有点陌生。
但是能冠上“国家”两字的,也不是等闲之辈。
世界500强企业,法国最大保险公司,年营业额500+亿美元。
而依靠着这强大的背景,中法人寿的发展也是顺风顺水。
由于中国邮政有着自己的银行销售渠道,中法人寿成立第二年保费收入就到达了1910万。
在2009年的时候,保费收入已经达到了2.9个亿!
这个时候中国邮政觉得不对劲了。
明明是我出力最大,凭啥咱俩还对半分股份?
我要占大头!
但法国国家人寿也不干呀。
当初困难的时候叫人家小宝贝,现在有钱就变大猪蹄子。
最后双方不欢而散。
中国邮政也一怒之下,成立了自己全资的保险公司——中邮人寿。
这一下中法人寿尴尬了。
所有好的资源,中国邮政全给了“亲儿子”中邮人寿。
“干儿子”中法人寿只能干瞪眼。
业绩也是一落千丈:
到2015年底,中国邮政彻底退出了中法人寿。
难受么?
还有更难受的。
法国国家人寿也趁着这个机会,把手里的股权给卖了……
这一下,中法人寿直接从“大户人家”变成了“家道中落”。
本来吧,就算没有背后的大金主,但稳扎稳打做产品,最多就是少赚点,亏是不会亏的。
但坏就坏在,中法人寿早年卖的都是万能型、年金险等储蓄型保险。
这些产品短时间难以盈利,每年还要支付保单红利。
这光有支出没有进项,手里剩下的“仨瓜俩枣”是真的挺不住。
没办法!
没钱,咱就借呗~
光2017-2020短短4年,中法人寿就向大股东鸿商集团借钱27次。
足足借了4个亿……
这也得亏是监管不允许它破产,背后的大股东也是不离不弃。
不然换做其他行业,高达2亿多的负资产早就破产大吉了。
当然,你也不能说中法人寿不争气。
它也是努力自救过的。
只不过,好像运气差了那么一点点:
2016年11月,提交引入吉林长久与安徽国圣投资申请,但因股东方或存在关联等问题,没有得到获批;
2017年4月,引入广西长久汽车、宁德时代新能源、西藏先仁投资,却碰上监管暂停审批;
2017年8月,西藏先仁退出,广西长久、宁德时代参与定向认购,但也一直没有得到监管的批复。
当然,努力自救的人,总会得到救赎。
整件事情在去年,迎来了转机。
2020年年底,中法人寿28亿元的增资方案,终于获得了批准。
成立15年来,开天辟地头一遭啊。
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下子从2亿元增加到了30亿!
顺带还改了个名字,叫“小康人寿”。
钱多了,债务自然也就还清了。
中法人寿,哦不,小康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一下子从负数就飙到了46820.8%!
2021年二季报显示,小康人寿在二季度净利润达到了44万余元:
终于见到回头钱了,苦日子也结束了!
2.
其实最近几年,像小康人寿这样面临破产问题的保司还真不少。
除了像小康这种“家道中落”的,还有各种各样作死的。
像安邦集团,600多亿的虚假注资;新华人寿,违规挪用资金130亿。
但就是作了这种“大死”,也没能把自己玩破产。
这究其根本,主要是2个原因:
(1)保险公司实力雄厚
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首先,你得有钱。
很多钱!
因为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其次,你得“干净”。
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3年内不得有重大违纪现象。
最后,你还要够幸运。
因为监管每年批复成立的保险公司数量有限。
2018年新批筹建的保险机构为4家,2019年仅1家,2020年为零。
所以,最后真正能够成立起一家保险公司的,实力都相当雄厚。
(2)监管力度十分夸张
之前的文章曾经说过,中国的金融体系应该是全世界范围内,最讨厌风险这两个字的。
而保险作为和老百姓最贴近的金融产品,监管的力度更是十分夸张。
首先,每个季度保险公司都要向监管部门报送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等。
一旦有一项不达标;
抱歉,等待你的会是监管十分“残忍”的手段……
比如说偿付能力:
· 偿付能力充足率70%~100%,监管会要求一系列整改;
· 偿付能力充足率30%~70%,监管会要求变卖不良资产,限制高管薪酬水平;
· 偿付能力充足率<30%,依《保险法》保险公司会被监管强制接管。
就这监管力度,保险公司想要出个问题可太难了。
当然,再严格的制度,也拦不住高管处心积虑作死。
就像前安邦集团600亿虚假注资的事情,总有“亡命之徒”可以钻漏洞。
所以除了各种监管规则外,托底政策也必须要有。
《保险法》第97、98、99、100、103条分别对应了:
· 保证金制度;
· 责任准备金制度;
· 公积金制度;
·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 再保险制度。
每一项都对保险公司的安全性提供了可靠保障。
比如保险保障基金,是由保监会、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发起设立。
保险公司每收一笔保费,就要拿出0.05%-0.08%的比例缴纳基金。
一旦发生极端风险,就会用这支基金进行救助。
安邦当时就是因为保障基金一下子注资了608亿,才转危为安。
有这种监管体系的存在,心放在肚子里就行~
3.
经常会有一些“小”保险公司,会出品一些高性价比产品。
每次让大家大胆去“薅”的时候,总会有朋友担心保司破产的问题。
其实撇去我刚才说的这些监管情况以外,看保险品牌这件事情本身就……不大靠谱。
因为像重疾险、寿险这类长险,如果出险也大概率在十几甚至几十年以后。
而在这段时间里,小公司可能逆袭为大公司;
同样,大公司也可能作死成为小公司。
毕竟有很多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5年对于一个保险公司来说,可能都是桑海沧田。
所以,最主要的还是产品本身的保障及性价比!
写在合同里的,才是王道~
我是吐槽君,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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