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新一批证明商标注册公告,“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通过核准注册,成为我县获批的第9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象山有“中国柑橘之乡”“全国柑橘良种扩繁基地”等称号,是中国第一棵“红美人”原产地。2013年,我县开始大面积推广柑橘“红美人”。2017年,象山柑橘红美人被评为“浙江十佳柑橘”,并列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近几年,通过品牌宣传、品种改良和产业结构升级,“象山红美人”获省首批“品字 标浙江农产”授权。截至2021年,全县栽培面积达3.9万亩,最高亩产值20万元,成为名副其实的致富果。

品牌是市场的通行证,为培育、保护和发展“象山红美人”产品品牌,2019年5月,我县启动“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为深度挖掘品牌商标内在价值,我县通过打造“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质量、统一价格、统一销售”的红美人种植、包装、仓储、销售的全链条产业,切实增加果实销量和农户收入。同时,积极发挥部门合力,推行“产业联盟+公用品牌+主导产品”营销模式,全力打造象山柑橘区域公用品牌和“象山红美人”新零售竞争优势。 还邀请知识产权专家、农林技术专家等为柑橘“红美人”种植户、印刷企业、产品销售人员开展商标培训与技术指导。

此外,我县重拳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先后查办了一批“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包装盒”“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印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海绵产品”等案件21起,有效维护“象山红美人”良好品牌形象。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象山红美人”柑橘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我县已出台了全国首个“红美人”柑橘设施绿色栽培省级地方标准,配套制定“红美人柑橘鲜果分级标准”“红美人柑橘设施越冬栽培技术标准”“红美人柑橘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等产供销一体化系列标准规范。

阅读更多:

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

作者:金旭 蒋世杰

一审:方子龙

二审:吴启超

三审:赵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