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晚上喝了酒,只要当晚不开车,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殊不知,这完全是对酒后驾驶的误解。7月27日凌晨4点多,在南甸子镇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朱某,将一名行人撞倒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拨打了事故报警电话。接警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碱厂中队值班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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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朱某状态十分疲惫,眼神游离,怀疑其酒后驾驶,对其依法进行酒检筛查。通过进一步询问,朱某本人承认前一天晚上喝了两瓶啤酒,睡了一觉起来感觉已经醒酒了,便驾驶车辆上路行驶,途经事发路段因反应迟缓、操作不当发生事故,造成行人受伤,民警随后将其带到县第三人民医院抽血检验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7月28日下午,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显示,朱某属于酒后驾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朱某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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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大队碱厂中队民警 李成勇:伤者陈某受伤部位是腰部和下肢,暂时来看属于轻伤,意识也非常清醒。酒后驾驶的驾驶人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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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宋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