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闯个红灯应该不要紧的吧
我看着两边没车我就过了
逆行我骑慢一点没事的
这些话语是我们交警蜀黍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听到的
但这些真的没关系吗
我们来看一看今天这个案例
QUIET TIME
2021年7月31日11时16分许,在弋阳县弋江镇杨桥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一老人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正在绿灯通行罗某(载人)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罗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报警后,弋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办案民警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将罗某送往医院治疗,但肇事老人却不见了踪影,经过民警现场询问调查,老人在事故发生几分钟后,自行驾车离开。经过认真仔细勘查及询问目击者,办案民警提取了肇事车辆可能经过事发路段多处电子监控的视频,认真查找比对,最终取得了老人的信息情况,并联系到老人家属。
经弋阳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现场勘查认定,当事人当日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之规定,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老人闯红灯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是指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般为:禁止转弯、禁止掉头、在非转弯车道转弯、在直行车道转弯等。或者不按照路标行驶、单行道逆行等一系列违章都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下通行。)造成了本次事故,其实有很多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偶尔闯个红灯、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没什么大事,但这些所谓的偶尔一两次,可能会对你自身与他人造成更多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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