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溪说法
解法律之惑,释案例之疑。闽清法院庞法官走进闽清县广播电视台《梅溪说法》栏目,当起“法治主播”,为听众朋友们解答身边的法律问题,这期节目庞法官要为大家解答什么法律问题呢?快快跟随庞法官学法律知识!
庞法官信箱
主持人:庞法官您好!
庞法官:主持人好,听众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上期节目我们介绍了文物保护的相关知识,有听众朋友问,如果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会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庞法官:根据不同情况,违反相关规定,可能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主持人:那请庞法官为大家详细叙述一下。
庞法官:好的,我们先来说说“盗墓”,小说影视剧中的“摸金校尉”,让盗墓贼披上一层神秘光环,但实际上,这是破坏文物的行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葬的,将触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主持人:外出旅游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看见有游客在名胜古迹上刻字等破坏文物行为,这种情况,游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庞法官:根据规定,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主持人:如果严重破坏会怎么样?
庞法官:有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主持人:在上期我们了解到有的文物是不能交易的,如果私自交易会怎么样呢?
庞法官:有部分人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倒卖文物罪。
主持人:保护文物,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保护文物,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
庞法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并享有劝止、检举和控告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权利。在外出旅游时,我们要文明旅游,不在文物上乱涂乱画,如果遇到他人有破坏文物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或者积极将有关问题举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主持人:好的,感谢庞法官为我们解答法律问题,如果听众朋友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来电来函询问,我们的邮箱是mqgbdt123@126.com,咨询电话:62300311、22326222。
节目收听方式
01
调频频率:闽清人民广播电台FM98.0
播出时段:12:00、15:00、18:00、21:00
(周三、周四)
02
喜马拉雅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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