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规定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汽车股全线下跌,长汽 (02333) 跌5.4%,报30.55元,小鹏汽车 (09868) 跌3.9%,报143.3元,吉利 (00175) 跌3.9%,报25.75元,比亚迪 (01211) 跌4%,报248元,吉利 (00175) 跌3.4%,报25.9元,理想汽车 (02015) 跌逾2%。
根据《规定》,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数据处理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规定》提到,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并在年度报告中补充报告相关情况。
《规定》又提出,国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包括开展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出境事项抽查核验、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文章指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智能汽车产业、车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自动辅助驾驶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普及,汽车数据处理能力日益增强,暴露出的汽车数据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日益突出。在汽车数据安全管理领域出台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者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是防范化解汽车数据安全风险、保障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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