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舒城、金寨对医疗机构和住宿场所进行检查

多家单位被责令停业整顿

舒城县:对医疗机构检查

8月18日,舒城县城关镇三拐塘二小商业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未对接诊的发热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被责令立即关闭,停业整顿15天,停业整顿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为进一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监督网,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近期,舒城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卫健委疫情防控督查组对城区部分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药房等疫情防控重点场所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截至8月18日,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单位共8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个体诊所2家、药店4家;1家民营医院被立案查处,1家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被警示约谈。

下一步,舒城县将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力度,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金寨县:对住宿场所缉检查

为持续做好住宿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督促住宿场所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8月18日晚金寨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和现代产业园区派出所对新城区的住宿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验旅客身份及登记;工作人员和旅客是否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对进入人员是否查验安康码、测体温并登记;是否对室内外环境开展消毒工作及登记;是否配备有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等。本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检查场所共44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下一步,将持续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全面细致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增加对重点场所监督检查的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拒不执行防疫措施规定的或落实不力的,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