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故意杀人犯张平,男,1964年8月3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人,小学文化,农民。
罪犯张平与被害人张天印(殁年74岁)因垒院墙占用宅基地发生纠纷。2019年9月24日13时许,罪犯张平持单刃尖刀来到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西坪镇唐家堡村张天印的家中,询问张天印是否同意其垒院墙,张天印回复不同意后,张平遂掏出尖刀朝张天印捅刺数刀,致张天印心脏破裂当场死亡。同屋的张天印侄子李国军见状跑出屋外喊人。尔后,张平到张天印家堂屋,持尖刀朝张天印妻子李桂英(被害人,殁年71岁)捅刺数刀,致李桂英多脏器破裂当场死亡。案发后,张平得知其儿子已报警,仍在自家院门口等待。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后,罪犯张平不上诉,本院依法上报复核。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判处罪犯张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将罪犯张平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