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0日电 (梁晓辉 谢雁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日表决通过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让更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提升服务质量,是该法的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让符合条件的更多力量有更多渠道和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更有积极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让更多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更便利地享受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法律援助法的亮点。
表决通过后的法律援助法共7章、71条。在内容上明确了法律援助的概念和定位,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形式和范围,完善了法律援助程序,积极拓宽法律援助提供渠道,不断增强法律援助保障水平,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该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人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
该法通过明确政府财政保障,采取给予税收优惠、给予表彰和奖励等鼓励措施,以及明确补贴标准来激发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
在援助形式上,该法明确法律援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为保障更多公民享受法律援助,该法规定,努力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同时明确在某些情形下,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如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
针对保障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该法明确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有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完善了法律援助有关运行机制。(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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