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命张继祥同志林甸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2021年8月20日,林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提请,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张继祥同志为林甸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来源:林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林甸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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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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