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那么,清官该不该断家务事呢?我觉得分两种情形:(一)不该管。当发生冲突的双方或各方力量是均衡的,可以自行以文明的方式解决矛盾,且没有任何一方向他人提出干预请求时,就不该管。比如小夫妻吵架,只要没有找你评理,就不要瞎参合。(二)该管。当发生冲突各方力量差距悬殊,不能以文明公正的方式自行解决矛盾时,当弱小者提出请求时,就应该管。比如看到男人打老婆,只要是有正义感的人,都应该发声甚至出手制止。那种”我打自己的老婆,关你什么事”的论调,在现在这样的文明社会,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了。
也许有人会说,应该先区别一下什么是家务事,属于公共事务范畴的该管,反之则不该管。这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实际上是无法操作的。因为对于人这种社会性的动物而言,这个界限或许根本就不存在。事实上,从社会进步发展的历程看,也呈现出一个家务事逐渐社会化的过程。也许,有一天,婚姻、家庭、家务事都会成为一个历史名词,但只要人类还存在,人的社会生活就不会停止,社会事务就不会消失。
从这个角度看,也许国际社会事务的处理,道理是一样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