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阳光理政平台,燕郊一乘客质疑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对此,三河市交通运输局紧急介入,展开调查...
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
网友诉求:河北廊坊燕郊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
我于2021年8月11日夜12点半左右,从汉王路与学院大街交叉口乘坐一辆金都出租汽车公司的车牌号为冀R TW***的出租车到福喜路萨拉曼卡北一门附近,汽车司机说37.3元。到达目的地后我对价格有质疑要求出租车司机打印乘车小票,司机说计价器小票打不出来坏了,随即就拆下了计价器。然后给了我一张2021年7月份的车票。我从出发地到目的地最多不超过10公里,且我平时打车最多也就20多元,所以我认为这个车的计价器是有严重问题的。特此投诉!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紧急介入
三河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我大队在2021年8月12日上午接到局转发的河北“阳光理政”关于河北廊坊燕郊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问题情况的交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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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成金都公司调查处理
我局出租管理大队工作人员2021年8月12日接到投诉件后,我大队工作人员立即与业务科沟通调取冀RTW***车信息,该车为金都公司,司机姓名赵**,我大队责成金都公司调查处理并尽快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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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结果
13日下午金都公司上报处理结果,经核实,司机说确有此事,当日乘客从汉王路十字路口到福禧路平平超市,司机说自己是按照计价器显示收取得费用不会有问题的,公司让司机叙述了运营乘客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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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取乘客10.5元
司机回忆当时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37.3元收取乘客37元,公司询问司机乘客从哪里上的车走的那条路线到的目的地,该司机叙述完路线后公司使用手机软件高德地图进行了测距,按出租车收费标准得出结果为26.8元,和收取乘客的车费相差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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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位乘客下车后忘记翻动计价器
此时司机再回忆拉投诉人之前拉了一个去四期南门的乘客打表11元,乘客下车到四期红绿灯拉上投诉人,应该是司机自己拉完第一个乘客后忘记翻动计价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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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道歉并接受处罚
司机承认由于自己的失误给投诉人造成费用过高,委托公司与投诉人联系,表示立即退还投诉人多收的车费,愿意给投诉人道歉,争取谅解,并表示愿意接受各项处罚。
随后公司与投诉人电话联系,告知并说明情况,公司代司机向投诉人致歉并添加投诉人微信,把多收的12元车费退还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理解不再追究此事并对公司积极处理投诉的态度非常满意。现公司对司机进行警告并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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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回访
我大队2021年8月18日与投诉人电话回访,询问对此投诉处理是否满意,投诉人表示满意,此事不再追究,我大队依据相关规定扣除司机本年度信誉考核5分。
日期:2021-08-18
以上文章来源于阳光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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