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马铺派出所创新“1+N+1”工作法,高效服务基层群众、开创化解矛盾纠纷新思路

近年来,社会发展诸多矛盾叠加、风险挑战日益增多,基层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群体化、疑难化等特点,如何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弥补社会治理短板,推动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鹿邑马铺派出所积极探索基层警务治理新模式,总结提炼“1+N+1”工作法,高效服务基层群众,努力打造“管理有特点、服务有特色”的基层警务团队,一腔热血铸就平安建设新亮点,党建引领开创化解矛盾纠纷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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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1”工作法

鹿邑县公安局马铺派出所根据基层警务工作的不断实践,经过科学论证、系统提炼,建立了“公安民警+社会力量+基层党组织”的基础架构,以公安工作为主导、以社会协同为支撑、以党建引领为保障,探索出“1+N+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的管理目标,走出了一条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1”--以公安工作为主导

工作中,马铺派出所全体驻村民警、辅警实行“网格化”管理,深入群众,走村串户,拓宽情报信息触角的广度和深度,排查梳理汇总网格内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对收集掌握的情报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于个体性的小矛盾、小纠纷超前介入,及时疏导化解;对于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敏感问题,制定处置方案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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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以社会协同为支撑

“N”指的是辖区各种社会资源力量,包括镇政府、职能部门、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才能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工作质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以党建引领为保障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特别是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发挥和体现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马铺派出所党支部通过与辖区各级党组织的密切联系、交流合作,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统揽和协调作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借助党的组织力量,有效地把各方资源整合到一起、拧成一股绳、握紧一个拳,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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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9月份以来,鹿邑县公安局马铺派出所利用“1+N+1”工作法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76起,成功率达98.2%,较2019年治安案件下降45%,刑事案件下降18%,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