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指南

一、参与活动单位

1.全区属地范围的各级单位和集体;

2.全区各村(社区);

3.各宾馆、酒店、商场、门店、工厂企业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

4.其他单位,鼓励各行各业各单位积极主动申报,不限于以上三类单位。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凡本单位无禁忌症的18岁及以上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接种率达90%(接种完成率=已接种人数÷应接尽接人数×100%)以上的,均可申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

四、申报办法

(一)全区属地范围的各级单位和集体,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应接尽接”标识。填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机关团体)》,经机关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将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2、3,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向相关机关、团体、单位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二)全区各村(社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工作由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填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村/社区)》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将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2、3,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向相关村(社区)委会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三)各宾馆、酒店、商场、门店等人群聚集、人流密集场所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报工作按管理权限由区市场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填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行业)》,按管理权限,经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将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2、3,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四)其他单位(场所),填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其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经单位党委、领导班子、上级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其中一方审核同意,将电子版、纸质版(附件1、2、3,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后,发放“应接尽接”标识:

五、申领地点

金城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办公室

地点:金城江区南新西路222号2楼(水洞转盘原计生服务站)

联系电话:0778-2250553

六、张贴要求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张贴在单位或场所大门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标识样式一:

适用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等。

标识样式二:

适用于各宾馆、酒店、商场、门店等场所。

▲请自行下载: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