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在日本留学期间和一个日本人相爱结婚了,但是由于后来婚姻不顺,李小姐离婚回国内常住,后来遇到心仪之人想要再婚,然后办理结婚的时候,提供日本离婚证书,但是相关部门需要她日本离婚证做公证认证才能受理,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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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登记结婚的离婚当事人,可在居住地日本市役所或区役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向日本家庭裁判所提出离婚诉讼。但是由于离婚证是日本文件,如果出具的离婚文书需要到在中国使用,由于不确定文件的真实性,日本离婚文书就要经过日本外务省认证和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的认证。那么如何办理呢?需要什么资料?办理流程有哪些?公事通整理如下:

日本离婚证公证认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双方户籍证明

3)需要撰写一份婚姻关系解除书面申请

4)日本法庭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经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法庭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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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离婚证公证认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首先拿离婚证给日本当地公证人或者国际律师做公证

公证需要核实离婚证内容的真实有效性,如果没有问题会签字盖章

第二步,日本离婚证递交至日本外务省办理认证。

日本外务省认证页内容用于证明离婚证上官员的签字与印章属实,并会附上外务省员的签字及印章。

第三步,将外务省认证后的日本离婚证递交至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驻日本使馆领事认证是在外务省认证页的背面粘贴一张小卡片,用于证明上一步外务省官员的签字与机构印章属实。

全流程大概15-2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如果您有什么不懂或者有疑问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