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谭燕 皮曼婷

“法官背着国徽进山寨了……”看到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人民法庭的法官们背着国徽上山来,乡亲们纷纷奔走相告。

石门法院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强化巡回审判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冒着大雨、踏着泥泞的山路,将法庭搬进了南北镇大城湾村村民覃某家中,并在此开庭审理了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

立足于司法为民的宗旨,石门法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关注涉务工人员工资的执行等民生案件,一方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兑”,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该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最大限度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组建执行团队

协助务工人员维权

石门县现有1.5万余名进城务工人员。该县总工会建议每家企业都建立工会,当职工与企业产生劳动争议时,工会可指导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等,协助务工人员维权。

2017年10月,徐某、陈某夫妻二人经人介绍,从广东深圳来到石门县某钡业公司务工。两人工作期间均未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该公司拒不支付工资,两人先后向石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石门法院起诉。经石门法院一审判决、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撤销原判决,发回再审。2020年4月,石门法院依法作出再审判决,判决石门某钡业公司支付陈某劳务工资16万余元、支付徐某劳务工资34万余元。后该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2021年1月,徐某、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系外来务工人员讨薪案件,为帮助当事人尽快拿回被拖欠的工资,石门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绿色通道,优先立案,快速组建执行团队,积极查找财产线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召开欠薪案件兑现大会,及时为务工人员兑付工资

执行法官辗转联系到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耐心地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最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后果严重,遂积极筹款偿还欠薪。

当执行干警拨通徐某、陈某夫妇的电话,告知被拖欠的工资已执行到位时,徐某、陈某二人难以置信,重复确认了三遍。他们没想到,讨薪之路的“最后一公里”竟如此顺利地结束了。

石门法院开辟涉进城务工人员讨薪绿色通道以来,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1月以来,该院共受理涉进城务工人员讨薪案件28件,执结24件,执行率为85.7%。受理执行标的260万元,执行到位230万元,执行到位率为88.4%,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高于普通执行案件。

多次上门约谈

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决

家住石门县罗坪乡的熊某从2014年1月起就在石门某采石场从事采石作业。2015年5月26日,熊某在清理振动机上的杂物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常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熊某属于工伤,伤残九级。

2016年6月,熊某就工伤赔偿问题,将某采石场诉至石门法院磨市人民法庭。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由采石场赔偿熊某4万元损失的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在要求采石场协助熊某到石门县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却因某采石场此前无故停缴熊某工伤保险费而未果。熊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某采石场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金,石门法院依法判决某采石场赔偿熊某工伤保险金6.3万余元。

某采石场并未按期履行。熊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磨市法庭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网络查控等措施,但未能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磨市法庭工作人员多次找到该采石场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熊某到你的采石场打工,从事着繁重的体力活。此次受伤,造成了九级伤残,影响到了他今后的工作能力。法院判决已生效,你要积极配合履行法定义务。”经过数小时的交谈,被执行人理解了熊某的不易,遂立即缴纳了执行款。

启动应急程序

及时追索劳动报酬

石门县楚江街道的叶某等6名务工人员自2011年起,在石门县芙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芙蓉公司”)务工,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020年9月,芙蓉公司向叶某等6名务工人员出具了欠条,合计拖欠工资30余万元。之后,叶某等6人多次向该公司催讨工资款未果。

2021年1月5日,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联合出具《支持起诉书》,支持叶某等6人追索劳动报酬。石门县总工会劳工部部长赵建军表示,无论是外地工人,还是本地工人,只要在石门的企业就业,工会就是他们的“娘家”,法院就是他们的依靠和后盾。

收到起诉材料当天,石门法院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制定“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工作方案,采取“立审执”持续接力的方式高效办理,力求尽快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立案庭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为确保快速执行到位,该案承办法官多次与芙蓉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协商。考虑到该公司切实存在的实际困难,经当事双方沟通,最终由芙蓉公司先期支付15万元,让务工人员先回家过年。

为保证尽快将款项发放到6名工人手上,石门法院组织6名工人到法院集中领款。看到当事人脸上洋溢的笑容,法院工作人员也备感欣慰。

该案从立案到部分执行到位,仅用时一个月。剩余的15万元在2021年5月履行完毕。领到工钱的工人高兴地向石门法院表达感谢之情:“没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自己的血汗钱,感谢法院工作的高效。”

本期封面及目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国审判》杂志2021年第1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7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