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市医疗保障局

将特药最低报销比例

在原来基础上再提高5%!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药而发生的费用

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

由75%提高到80%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药而发生的费用

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

由60%提高到65%

何为特药?

特药是指抗癌靶向药、重特大疾病需要使用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特殊治疗药品

今年年初,为确保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在我市落地执行,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分类、同质管理原则,多策并用,将伊尼妥单抗等14个新增抗癌靶向药纳入特药管理范围,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定点特药药店、定点注射(建立特药日间输注中心)”管理,保障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并享受医保待遇;将维得利珠单抗等22个价格较高且适宜门诊使用的特殊药品纳入我市门诊专项药品,保障多发性硬化病、肢端肥大症、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慢性丙型肝炎、肌萎缩侧索硬化、艾滋病等罕见病患者的用药需求;将度拉糖肽等18个新增药品纳入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范围,治疗糖尿病、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关节炎、躁狂型精神病和恶性肿瘤放化疗的创新药进一步惠及全市适用人群。

为进一步提高特药供应保障水平,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就近购药需求,今年6月,市医疗保障局对特药“双通道”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在县区各设立1家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现特药“双通道”县区全覆盖。

编辑丨胡凡

审核丨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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