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家住浙江省湖州市,在8月20日晚上捡到一个 iPad。由于担心失主着急,他发了朋友圈寻找失主。第二天找到失主归还后,却被姜女士倒打一耙,称他故意砸坏了平板的摄像头,还质问平板的电容笔为何不见了,这让陆先生感到心寒,哭笑不得。
后来陆先生将通话录音上传至网络,引得网友们气愤填膺,纷纷打电话质问姜女士。由于电话太多,姜女士被迫关机。有人爆出姜女士开有一间美甲店后,网友们纷纷涌入给其店铺写下差评。
【赵律师的看法】
1.真是好人难做,捡到东西拾金不昧,反而被怀疑。而且姜女士的脑洞也太开了,一般人捡到东西以后要么据为己有,要么装作没看见,怎么可能把东西故意弄坏再交还失主。姜女士的这种想法真是不可理喻。
2.那么从法律层面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民事领域谁主张谁举证,姜女士认为是陆先生故意弄坏她的平板电脑,就需要拿出证据。如果拿不出来,则涉嫌诽谤,侵害了陆先生的名誉权。按照民法典规定,路先生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姜女士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等。
3.这件事情里面姜女士的确很可恶,事情被曝光以后,不少人想做事都会心存顾虑。个人很理解网友们的心情,但是私自曝光姜女士相关信息可能涉嫌侵犯隐私,而且恶意差评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所以做这些事情,还是要慎重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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