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廊坊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公告,意见稿提出将通过搬迁撤并、异地新建、提升改造等措施,完成“空心村”治理,确保到2025年,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2019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对村庄发展定级定位,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原则整村推进,对保留村、中心村、撤并村实施分类指导、规划和建设。
对保留村,一村一策、就地改造。按照“修旧为主、建新为辅,保留乡村风情、改造提升品位”的要求,每年就地改造4000个左右村庄,保留现有的道路、村庄肌理,延续现有文脉,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的民居建筑风格。
对中心村,增减挂钩、联村并建。每年启动建设200个左右中心村,平均一个中心村撤并整合3—6个行政村,力争5年集中改造村庄5000个左右,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
2019年河北乡村撤并安全村名单三河部分
对撤并村,整合资源、有序整治。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影响自然生态保护和生态功能增强的村,实行生态移民;对空心率超过50%、剩余户少于100户的空心村,实施搬迁整治,开发有市场价值的空心村,用于养老或休闲度假;对纳入城市规划的村,结合新型城镇化进行改造建设,一部分改成城市社区,一部分建成城中的美丽乡村。
三河市新农村皇庄镇毛坟村
今年7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在扎实推进“空心村”治理方面,分类施策推进治理,结合村庄特点,有力有序推进“空心村”治理工作。
四个一批
此次廊坊市意见稿中提出,廊坊市全面落实《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以改造提升一批、易地新建一批、集中联建一批、新型城镇化新建一批“四个一批”为工作路径,以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为方向,聚焦乡村规划、农村住房品质提升、“空心村”治理、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五种类型
根据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按照城郊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保留改善类村庄类型,科学确定村庄形态和布局,分类制定规划管理策略。
对城郊融合类村庄,新规划的集中住宅小区宜以多层建筑为主,其他村庄选择多层或低层(三层以下,下同)住房建筑;
对集聚提升类村庄,联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选择多层或低层住房建筑,其他村庄以低层为主;
对特色保护类村庄,注重传统资源保护,以新建、改造提升平房为主;
对保留改善类村庄,以既有农村住房改造和原址新建农村低层住房建筑为主;
对搬迁撤并类村庄,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进行搬迁,近期不能搬迁的,以整治人居环境为主。
完成期限
空置率50%以上的空心村在治理任务顺利完成并通过了省市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提升村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农宅空置率30%-50%的村庄,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农宅空置率30%以下的村庄,2021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提升任务。确保到2025年,全市所有村庄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2021年重点建设13个省级森林乡村,连片建设120个以上美丽乡村。2025年全市建成650个以上美丽乡村。
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要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严格执行乡村许可证制度,依法落实“一户一宅”,坚决防止违法占用耕地、违规建设等行为。2021年底前制定全市村庄规划审批及管理办法。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廊坊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84号)精神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廊坊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8月25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于9月8日前反馈至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电子邮件:lfsxmz@126.com
传 真:0316-2261621
联系电话:0316-226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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