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告诉当事人遇到强拆时要及时报警的时候,当事人会说,警察根本不会管,要么直接不出警,要么出警也就是做做样子,这样我们还报警做什么。事实上可能很多被拆迁人怀疑,报警真的有用吗?律师告诉你:有用!事实上,我们报警的目的并不是要求公安机关立刻阻止拆迁部门的强拆行为,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报警?
1.报警虽然不一定能阻止被强拆,但是可以保护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人民警察负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和合法财产安全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出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2.确定强拆主体。有时候房屋被强拆了,被拆迁人有可能甚至不知道是谁拆的,那么后续维权就会很麻烦。警察出警后,如果是行政机关强拆,那么显然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拆迁户是哪个机关强拆的;如果不是行政机关强拆,那么就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也应当依法侦查。不论是哪个情形,公安机关都要对拆迁户进行答复。如果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被征收拆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其履责。
3.收集证据,方便后续维权。被拆迁人拨打报警电话时要记得录音,同时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冷静如实向警察讲明时间、地点、目前状况等。警察出警后,要记得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其中录音、出警记录都可以成为后续进行维权的证据。
在房屋面临被非法强拆,被拆迁人一定不要焦虑、恐惧。要保持理性,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采取合法合理有效的方式进行维权,必要时可以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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