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下旬,区城管委办公室组织对“背街小巷整治”“停车管理”“公共厕所保洁”“垃圾分类”“公园游园”和“居住小区环境”等9个项目进行了2021年第四批“红黑榜”评选,并对前三轮月度“红黑榜”进行复核,共检查参评项目133个。本轮评选产生月度“红榜”11个、“黑榜”18个,通报如下:
本轮月度红榜
停车管理
1. 区属直管吴都路(珠江路—锡绅路)
责任主体:交警一中队、园区执法中队
2. 江溪街道长江北路(太湖大道—旺庄港)
责任主体:江溪交警中队、江溪街道城管行政执法中队
公共厕所保洁
1. 硕放街道盈发路停车场公厕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鸿山街道锡宅公园公厕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新安街道吴都路游园公厕
责任主体:区城管局公用事业处
居住小区环境
1. 江溪街道朗诗天萃苑(朗诗物业)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物管科
2. 梅村街道万科维园(万科物业)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物管科
3. 旺庄街道融创森邻森邻(融创物业)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物管科
垃圾分类
1.旺庄街道香山名园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园游园
1. 江溪街道伯渎河公园
责任主体:区城管局市容管理处(绿化管理办公室)
2. 新安街道净慧雨水公园
责任主体:新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前三批月度“红榜”24个项目复核通过14个。其中 “停车管理”类的硕放街道南星路、新安街道南湖园路、弘毅路、佛奥支路,“公共厕所保洁”类的梅村街道梅里古镇二期5号公厕,“背街小巷治理”类的江溪街道坊育路,“居住小区环境”类的江溪街道润园、梅村街道太阳城香君苑,“公园游园”类 的硕放街道市民休闲广场、鸿山街道七房桥院士公园,在本次复核检查中未达标,取消“红榜”。
本轮月度黑榜
◆停车管理
1. 硕放街道新宅路(华友中路—唐南路)(2次黑榜)
责任主体:硕放交警中队
2. 旺庄街道漓江路(海创一路—新华路)
责任主体:旺庄交警中队
◆ 垃圾分类
1. 硕放街道振发公寓(2次黑榜)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背街小巷整治
1. 鸿山街道鸿南路(鸿山路—飞凤路)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江溪街道东一路(时尚路—坊和路)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共厕所保洁
1. 梅村街道梅村国税弄堂公厕
责任主体:无锡泰伯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城市维护作业单位绩效
1. 梅村街道新华路(梅育路—金城路) 环卫类
责任主体:无锡金方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梅村街道新华路(堰下路—新区界) 绿化类
责任主体:无锡市富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 鸿山街道新鸿路(泰伯大道—锡梅路) 照明类(2次黑榜)
责任主体:新发集团
◆居住小区环境
1. 旺庄街道春潮二区北区(2次黑榜)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物管科
2. 江溪街道万裕苑二区(2次黑榜)
责任主体:江溪街道物管科
3. 旺庄街道春雷长滨上65号(2次黑榜)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物管科
◆商业街管理
1. 梅村街道新友北路(泰伯大道—锡贤路)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硕放街道墙宅路(通祥路—盈发路)(2次黑榜)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园游园
1. 硕放街道硕放市民休闲广场
责任主体:硕放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 旺庄街道联心社区公园
责任主体:旺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3. 梅村街道香梅广场
责任主体:梅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后进管理单元
1. 鸿山街道后宅社区
责任主体:鸿山街道后宅社区(杨准)
此次月度黑榜中,其中“停车管理”类的硕放街道新宅路(华友中路—唐南路),“垃圾分类”类的硕放街道振发公寓,“居住小区环境”类的江溪街道万裕苑二区 等7个黑榜点位重复上榜。
2021年前三批
城市精细化管理
“红榜”复核达标名单
◇停车管理
1. 江溪街道前进路(金城路—前卫路)
2. 旺庄街道长江北路(旺庄港—旺庄路)
公共厕所保洁1. 江溪街道前进滨水公园公厕 2. 旺庄街道新光嘉园公厕
3. 硕放街道南星苑公厕
4. 鸿山街道梁鸿公厕
垃圾分类
1. 旺庄街道新光嘉园北区
2. 江溪街道长江国际臻园
3. 梅村街道路劲梅都府
4. 新安街道和风家园
背街小巷治理
1. 旺庄街道红旗南路(兴昌路—湘江路)
2. 新安街道思贤路(弘毅路—清源路)
居住小区环境1. 新安街道龙湖·滟澜香颂
公园游园
1. 梅村街道梅里文化广场
编辑 | 杨亦哲
来源 | 区城管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