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要求,云南省将对《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等规章进行清理废止。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办证条件,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办证申请。2021年12月31日后,云南省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证件遗失补办服务。请石屏县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居民合理安排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公告!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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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魅力石屏

综合自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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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赵书悦 审稿: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