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三小车辆”(指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和机动三轮车)治理工作,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7个由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在金河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设置“三小车辆”治理服务点,轮流开展“三小车辆”禁限行工作。
8月20日起,工作人员身穿红马甲,对经过服务点群众详细讲解“三小车辆”治理相关政策,耐心劝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对过往的“三小车辆”劝导、拦截,坚持驶往城区的三小车辆,工作人员在“三小车辆”的车身喷涂了记号,并提醒他们,若第二次进入城区,有关部门就会依规对车辆进行扣留。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劝返过往“三小车辆”500余辆,喷涂登记200余辆。
来源: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郓城资讯
郓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城区“三小车辆”禁限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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