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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昌市红谷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聘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名区聘人员。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1

仲裁辅助岗1

210101

3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1.法律类。

2.取得省人社厅颁发的仲裁员证的可不限专业。

35周岁以下

需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或书记员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

仲裁辅助岗2

210102

1

全日制本科及

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25周岁以下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3

文字综合岗

210103

1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1.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经常性参与本单位重要文稿起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连续从事2年以上综合材料工作,或在县区以上刊物发表过调研文章、撰写的文章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

2.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注: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保守仲裁秘密,遵守仲裁法等有关规定;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根据岗位要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以下,即1996年8月1日之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日;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10:00至9月3日17:00。

报名网站为江西人才服务网。

2.报名步骤

(1)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并注册,通过“考试报名”栏目选择“2021年红谷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区聘人员”专题,选报相应岗位,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诚信报考。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则报名完成。

报考文字综合岗(岗位代码:103)的,还需上传2篇个人撰写的文字工作材料。

2.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时请认真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且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考核

1.考核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如报名人员(资审通过人员)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6:1时,直接面试考核。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不计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报考仲裁辅助岗1(岗位代码:210101)的,具有仲裁员证者资审通过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以岗位相关知识为主,适当兼顾心理测量等其它知识,并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文字综合岗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3:1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

文字综合岗笔试分数未达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照常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岗匹配度等。

5.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否则不予聘用。如所有应聘者最终成绩均未达到70分,则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与公示

1.根据最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岗位优先条件相符情形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采用加试方式确定。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体检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程序递补一次。

体检对象需于体检时提交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后,即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当即解聘。

2.待遇:年收入约11万(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笔试、面试考点均设在南昌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如因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等需要调整的,将另行公告。

4.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保留一年),工作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相应手续(体检等)后予以聘用。

5.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91-83835983(红谷滩区人社局)、0791-86128037(技术支持)

监督电话:0791--83839451(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