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内“独派”大佬、“台湾制宪基金会”董事长辜宽敏前年向“中选会”提出首案“制宪意向公投”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救济,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他所提的“公投案”不符合“公投法”的重大政策创制等规定,26日判决驳回。
96岁的辜宽敏26日未到庭聆判,他的律师黄帝颖声称,法官未审酌“宪法”保障“主权”及人民的创制权,已决定上诉,让史上首件“制宪公投案”留下司法纪录,并持续声请“大法官”解释“宪法”。
去年4月30日辜宽敏向“中选会”提出公民投票案,主文为“您是否同意要求推动制定一部符合台湾现状的‘新宪法’?”。“中选会”去年7月14日举行听证会后,认定“推动”及“符合台湾现状”的用语未明确,要求辜宽敏补正。
辜补正后,去年10月23日“中选会”认定,该提案不符合“公投法”规定,决议驳回。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台湾现在是自由民主社会,应该用“公投”的和平方法,成就一部适合台湾的“宪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修宪”是“立委”专属职权,辜提起“公投案”主要诉求及目的,是想要借由投票直接形成所谓“国家意志”,以决定有关重新制定“宪法”一事,绕过现行“修宪”程序,这样的做法与现行“宪政”体制下采代议民主抵触。“中选会”的处分并没有不当,驳回辜的诉讼。
对于岛内“台独”势力鼓吹“修宪”、“制宪”,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此前曾明确表示,这是赤裸裸的谋“独”行径。最近一小撮“台独”势力又在蠢蠢欲动,我们对他们这些蠢动的动向保持高度关注。严正警告一小撮“台独”分子,不要低估我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不要在“修宪谋独”的邪路上越走越远,必须悬崖勒马,否则将玩火自焚。
马晓光指出,“修宪谋独”只会给台湾带来深重灾难,希望广大台湾同胞保持高度警惕,只有以实际行动反对和遏制“台独”,才能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薛洋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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