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27日讯 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21〕5号),东营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安排部署,扎实有力推进“两高”项目生态环境管控工作。

印发《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环字〔2021〕36号)《关于迅速开展“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分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对全市自2016年以来受理、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和现场排查。同时派出2个现场核查组,由副县级干部带队,对初步排查确定的“两高”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建设状态、产能置换等情况一一落实,对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替代信息、排污许可证情况一一现场核实,确保替代源及替代量落实到位,对重复替代或替代源落实不到位的迅速整改;对各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梳理;现场核实环评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

下一步,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强化“两高”建设项目监管执法;切实做好“两高”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