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021年8月2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8月26日极目新闻)
本案的公开审理,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反应,有网友评论称:这位堪比和珅了!
这比喻,话糙理不糙,令人深省。一来,受审者身份不一般,中央巡视组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办公,主要巡视稽查省部级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近年来不少贪腐大案要案,都是据中央巡视组移送的线索查处的。可以说,中央巡视组在老百姓眼中,是一柄反腐的利剑,是可以伸冤的“青天”,拥有着相当大的权威和震慑力。而董宏身为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却因受贿犯罪,站在审判席上,不得不说,令人唏嘘和愤慨。
二来,受贿金额也是不一般。4.6个亿啊,什么概念?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根据《刑法》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就是“数额特别巨大”,那4.6个亿,只能说是特别极其无比地巨大了吧。是要多么贪婪无度谋取私利,违反多少条党纪国法,进行多么严重的利益输送,才能达到这样的金额,光想想都让人汗毛倒竖。
反腐者巨贪,本应带头正风肃纪,却“带头”违规违纪,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社会危害特别巨大,不仅仅是其个人咎由自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整个纪检队伍的公信力都会被损害,更是影响了党的形象。正如许多网友所担忧的:巡视组都有这么大的贪官,那么巡视过的那些地方,是不是也难保清白?
这也是为什么,中央始终强调巡视要深入开展“回头看”,时不时杀个“回马枪”,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不可能“巡视一次就万事大吉”,更不可能让某些个人只手遮天,瞒天过海。
而从董宏的落马受审也可看出,即便是中央巡视组内部的“老虎”,该打还是一样打,该法办还是一样法办,纪检部门是敢于清理门户,坚决铲除“害群之马”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再严密的利益链条也撑不起万无一失的“保护伞”,再怎么特殊的身份也逃不过党纪国法的监督,正义永远都不会缺席!
这也再次警示纪检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坚决杜绝“灯下黑”,监督者必先接受监督,而且是更为严格、更为严密、更为严厉的监督。作为纪律的执行者,纪检干部更应严格自律,给自己戴上“紧箍”,纪检组织要从严从实地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铁军”,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和全社会的监督,肩负起使命担当,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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