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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章桂林 通讯员白振福)药品与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截至目前,安溪县已建成规范药房89家,覆盖安溪县药品使用量60%。今年,省药监局借鉴安溪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试点做法,在福建省推广。

2019年起,安溪县将规范药房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在福建省率先推行医疗机构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探索药品质量安全智能化监管模式,让市民安全放心地购买使用药品,药品使用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提升药品质量监管水平

日前,在县医院药房,记者看到,各式各样药品整齐有序排放在药架上和冰箱展示柜中,旁边电脑显示屏上正实时显示着当前药品的温湿度监测数据。

县医院院长陈鑫坛介绍,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后,所有信息会显示一个IP号码,所有冰箱都配置探头,显示该对应IP,通过检测系统就知道哪一个冰箱、阴凉库或常温库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切实保证药品和疫苗用药安全。

“如果有异常情况发生,测点颜色会变成大红色,同时发出声音提醒,并发送短信通知。通过三方报警设置,及时、不间断地向管理人员发送提示,直至异常解除。”陈鑫坛说,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可实现对冷藏柜、药房以及常温库、阴凉库中的药品进行温度湿度智能安全监测,实时监测和管理终端数据。

县医院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投入使用只是安溪县推进规范药房建设的一个典型缩影。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负责人黄生地介绍,规范药房建设的初衷在于提升药品质量监管水平,更好地保障民众用药安全。而当下部分医疗机构药品存储条件、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成为制约提升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瓶颈问题。

为此,县市场监管局在推进安溪县规范药房建设中,着力把监管难点作为突破口,在福建省率先推行医疗机构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积极探索“一套系统实时监测,一张网络联合监管”的药品质量安全智慧管控模式,实现对药品存储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的有效管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提高。

与此同时,自2018年起,安溪县坚持每年将规范药房建设列入年度民生工程,纳入财政专项经费予以重点保障,3年内陆续投入资金280万元,为推进规范药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目前,安溪县共有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34家,公立医院27家,私立医院7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5家,村级卫生所室497家,连锁药店经营网点37个。

高标推进药房规范建设

所谓规范药房是指药品使用管理按照配备专职药学专技人员,配套规模相适应的药库(房、柜),设置阴凉区、温湿度调控设备等基础配套设施要求,对药品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从而达到加强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管理目标。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林友双介绍,针对规范化药房建设要求,安溪县初始阶段就为药房建设确立“五有”建设标准,即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要有规范的机构和人员、有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规范的药品采购和验收行为、有规范的药品储存和保管场所、有规范的药品调配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将之作为高标准推进建设,高水平复制推广的基本遵循。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启动之初,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卫健部门深入各乡镇医疗机构做了大量前期调研准备工作,结合本地医疗发展现状,制定出详细工作方案,列出项目建设标准图和时间表,实行建设事项“清单式”管理。

同时,安溪县还研究制订“安溪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验收标准”,将创建工作重点放在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增强质量意识上,并从药房人员配备与制度建设、设施与设备养护、硬件软件配套管理、药品采购验收、存储管理、调配使用等六方面逐一细化。

不仅如此,在规范建设中,安溪县严格按照《“规范药房”创建验收标准》规范抓建设,改善药品储存陈列环境,做到环境适宜、设置合理,柜面整洁,使得药房的硬件得到明显提升,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就医条件;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等制度,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善,机制健全,且建立了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近效期药品一览表等各种文档,使得各项操作都有记录可查,实现规范化管理。目前已有55家规范药房通过检查验收。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许锦斌表示,接下去,安溪县将按照规范药房建设四年行动方案,采取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全面提升的方式分步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并将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作为重点创建对象,鼓励部分硬件条件较好、人员素质高的村级卫生室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引导的创建格局,力争让安溪县所有医疗机构完成规范药房建设。

(来源: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