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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日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27日发布
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若干措施
通知指出
到2025年,革命老区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老区内生发展动力显著提升,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革命老区指哪些地区?
我省纳入国家《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县(市、区)共66个,其中陕甘宁革命老区包括延安市、榆林市、铜川市全境,咸阳市旬邑县、淳化县、长武县、彬州市、三原县、泾阳县,渭南市富平县(共36个县);川陕革命老区包括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全境,宝鸡市凤县、太白县(共30个县)。对于其他由省级民政部门认定的革命老区县(市、区),可参照本文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措施具体如下
(节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完善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方法,适当提高低保标准。
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落实符合条件的“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群体的优抚待遇,对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
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支持革命老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和国省道干线改造,优化高速公路出入口布局,便捷连接重点城镇和重点红色文化纪念地。
支持靖边、府谷等革命老区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规划建设。
有序规划建设支撑性清洁煤电项目、煤运通道和煤炭储备基地,加快陕北至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等跨区域输电工程建设进度。
推动石油、天然气管道和配套项目建设,保障革命老区能源稳定供应。
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大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不断扩大网络覆盖面。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5G网络建设试点和创新应用。
大力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5年,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以上,2035年底前高质量全面完成农村改厕任务。
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以苹果为代表的果业、以奶山羊为代表的畜牧业、以棚室栽培为代表的设施农业,做优做强茶叶、食用菌、中药材、红枣、小杂粮和有机、富硒、林特系列产品等区域特色产业。
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壮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订单农业,推进革命老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加快城镇绿色生态网络建设。
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步伐,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加快汉中、榆林等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高水平打造延安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榆林全国综合性交通物流枢纽城市。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推动省级创新平台开放共享,鼓励革命老区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支持在革命老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试点县(市、区),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高新区、创新研发基地等创新载体。
推动“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与革命老区开展合作共建。
建立科技特派员帮扶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革命老区创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鼓励支持革命老区完善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开展省级数字经济试点示范。
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的合作联动,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并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建立合作机制,拓展合作空间。
持续开行“榆西欧”“安西欧”“汉西欧”货运班列,推进榆林、延安航空口岸、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陕西自贸区榆林、安康、铜川协同创新区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支持革命老区实施普通高中达标创建示范工程,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区创建。
支持市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和卫生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中医优势专科建设。
支持革命老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和省级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区)。
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加快我省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支持革命老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红色经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创建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推进绿色转型发展
加快推进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延安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能源技术融合创新和产业化示范,推动陕北革命老区能源科技创新和能化产业高端化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践,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参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秦岭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落实河湖长制,推进延河、无定河、石川河等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陕南硫铁矿治理,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动将部分厂矿旧址、遗址列为工业遗产。
强化财政金融支持
持续加大中央转移支付、政府专项债券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革命老区的倾斜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和奖惩激励办法。
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加大对革命老区支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重点企业上市融资。
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对革命老区范围内列入全省“十四五”重大项目且未发生违法用地的,实行土地年度计划实报实销,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支持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损毁的建设用地和零星分散的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耕地的,经认定可用于占补平衡,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按规定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全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强化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定期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实施差别化考核
根据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各地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对延安、榆林重点评价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民生保障、可持续发展等指标。
将年度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
凝聚工作合力
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推动老区精神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
以上内容为节选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本期编辑 刘雅娇 校对 梁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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