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梅岭街道联合市城管局开展违规饲养鸡鸭禽畜专项整治行动。

在双沟社区记者看到,有的市民利用空地建起临时搭盖,专门用来饲养鸡鸭等家禽;有的则在自家庭院或周边违规饲养家禽。现场,执法人员对这些家禽家畜进行集中没收。当天,执法人员共对双沟、赤西两个社区5处违规搭建鸡鸭棚进行整治,没收禽畜100余只。

在此,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擅自在城市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可以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