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

林字建〔2021〕3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48号建议的答复

俞正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洞庭湖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现答复如下:

一、在自然保护地实施必要的行洪蓄洪工程,与自然保护地的管控要求并不冲突

洞庭湖汇聚湘、资、沅、澧四水,既是湖南的母亲湖,承载和滋养着三湘大地;又是长江之肾,维系着长江中下游的生态安全和防洪安全;更是全球200个重要的生态区之一,是长江江豚、麋鹿、候鸟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生存家园。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大力开展洞庭湖综合保护与治理,在切实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同时,科学开展了洞庭湖区防洪蓄洪近期治理和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应对泥沙淤积带来的防洪蓄洪及水生态不利影响,先后在洞庭湖区域实施了22个蓄洪垸1093公里堤防加固工程,全面推进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垸等3个蓄滞洪区建设,有力提升了洞庭湖防洪安全保障,同时,疏浚沟渠10.78万公里、塘坝13.64万口,完成洞庭湖北部地区8大分片补水工程,有序规范洞庭湖河道采砂,有效改善了河湖面貌,促进了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

同时,国家层面正在加紧制定、修订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对自然保护地的管控要求,为在自然保护地内实施必要的河道整治工程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其中包括“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文件提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允许开展“必要的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河势控制、河道整治等活动”,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灾害防治活动”“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目前,国家正在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进一步细化自然保护区分区管控规定。在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式修订前,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可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我局将积极支持并做好指导服务。

二、我省正在按照要求依法依规科学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计划于2025年前完成

2019年以来,省林业局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严格依规依程序开展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经过摸底调查、评估论证、空缺分析、整合优化四个环节,按照六大类矛盾冲突的处理原则,科学调优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区划,形成了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按照预案,全省自然保护地拟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建成区、矿业权、开发区、成片集体人工商品林、村庄及居民聚集区等六大类矛盾冲突地块27.91万公顷,其中,洞庭湖区4个自然保护区拟调出矛盾冲突地块6.16万公顷,占4个自然保护区实际保护面积30.76万公顷的20%,将有效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2020年9月我省上报国家局的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拟将包括横岭湖自然保护区3000米行洪通道在内的重大工程项目区域等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但国家专班在审核时未予通过,并要求我省对相关地块予以还原,理由是行洪通道建设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地管控规则的重大工程项目”,允许在自然保护地内实施,相关区域不得调出自然保护地。

此外,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将洞庭湖区域纳入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要求我省严格按照设立国家公园的标准和要求,即“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认真做好洞庭湖等区域国家公园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洞庭湖行洪通道与长江江豚等重点保护物种的栖息地高度重合,不宜调出自然保护地范围。

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法规、管理和监督制度”的目标要求,下一步,省林业局将依法依规依程序继续按要求指导洞庭湖区自然保护地开展整合优化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调尽调”,科学统筹洞庭湖的自然保护、生态治理和防洪保安等问题。

三、省级相关部门将抓紧研究洞庭湖区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理顺洞庭湖河湖水系

针对洞庭湖水系治理等有关问题,省级相关部门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及我省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立足发挥洞庭湖调蓄及湿地生态功能,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水陆并重、河湖共治、空间管控、分区施策”的原则,将“一江一湖四水”作为一个总体工程考虑。在组织编制《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时,重点研究洞庭湖区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方案,从全域角度统筹自然保护地与行洪通道的空间关系,重点实施内湖、撇洪河、塘坝清淤等综合整治工程和东、南、西洞庭湖及四水尾闾河道生态疏浚工程。省林业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建设前期工程,科学论证工程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指导制定和落实减缓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和重点保护动物影响的措施,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规划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理顺洞庭湖河湖水系水文,进一步增强洞庭湖行蓄洪能力,确保洞庭湖防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5月20日

来源: 湖南省林业局 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