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起诉离婚案件中,我们经常看到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性格不和、家暴、出轨......

但还有比这些更可怕的原因。

先试想一下,如果你的母亲被性侵了,对方刚好是你的丈夫。

此时,你该作何感受?又该如何在以后的生活中面对母亲以及丈夫。

江苏省的潘某就经历了类似这样的事情。

2009年,潘某与徐某经人介绍而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

事件的转折点发生2014年。

这一年,徐某报案称自己与岳母即潘某的母亲(以下简称潘母)因家庭琐事发生了纠纷。

该家庭琐事具体指的是,潘母诬陷徐某强奸了自己。

后来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徐某颠倒黑白。

2013年农历10月底,徐某对潘母起了色心,欲强奸对方。

在潘母的强烈反抗下,徐某没有得逞。

对于强奸未遂却顶着“强奸犯”的帽子,徐某不服。

于是,便有了徐某主动报案。

事情真相大白后,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鉴于徐某对潘母实施强奸未遂的行为,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这件事情中,潘某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又难堪的处境。

毕竟,谁也不愿看到自己的枕边人,竟然会对自己的母亲做出这等苟且之事。

发生这样的事情后,相信潘某与徐某肯定不能像以前那样相处。

对于潘某而言,徐某的角色是丈夫,意图性侵母亲的“强奸犯”。

这两个身份的叠加,潘某的未来生活又该何从何处呢?

离婚还是忍气吞声,继续生活?

02

潘某是一个悲剧人物。

据潘某介绍,自己与徐某是父母包办婚姻,感情基础较差,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

在潘母被性侵之前,徐某就已经多次对潘某实施家庭暴力,双方感情不断恶化。

2016年春节后,潘某离家外出未归,与徐某开始了分居生活。

常言道,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

思考再三,潘某决定结束这段不幸福的婚姻。

2016年,潘某以家暴为由起诉离婚,将徐某告上了法庭。

据潘某表示,徐某在强奸潘母未遂被判刑后,仍有骚扰潘母的行为。

无奈的是,对于以上两个原因,潘某并没有任何确信的证据。

法庭上,徐某则有另外的说辞。

对于曾经的性丑闻,徐某深感愧疚并改正错误,已得到潘某、潘母的谅解。

徐某还进一步表示,潘某提出离婚的根本原因是自己在2015年被查出患有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

潘某想要逃避做妻子和母亲的责任,遂提出了离婚。

最后,关于潘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案,法院以“双方都有维护家庭关系的意愿”不判离。

滑动查看全文,图片来源:网络

潘某的离婚之路,道阻且长。

2017-2019年,潘某先后向同一法院提起4次起诉离婚,结果都是不判离。

据潘某回忆,法院判决后,双方情况未能得到改善,徐某变本加厉地实施家庭暴力,殴打以及骚扰自己和母亲。

在多次打击下,潘某在2020年7月再次起诉离婚。

幸运的是,这次她终于成功离婚了。

就算这次没成功,相信潘某还会继续起诉离婚。

因为离婚是她未来生活能够远离噩梦的唯一一根稻草。

所以,她不得不拼尽全力抓住这根稻草。

伊坂幸太郎在《金色梦乡》里说过:

“你知道人类最大的武器是什么吗?是豁出去的决心。”

一旦人下定了决心,便会一往无前,直至目标达成。

03

潘某与徐某的离婚纠纷案被曝光后,引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不少人为潘某感到不值,不仅遇上了一个家暴男,还遇上了一个欲对自己母亲强奸的渣男。

更窒息的是,法院多次以“感情未破裂”为由,判不允许离婚。

关于婚姻家庭,《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但在该案中,潘某的合法权益似乎并未得到应有的保障。

而徐某声称,在潘某连续起诉离婚的刺激下,自己的病情不断恶化。

因此徐某在法庭上多次呼吁,考虑自己的病情,请求法院不予判离。

说这句话的同时,他似乎忘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

考虑徐某的病情,可有谁考虑过潘某的心情?

在感情破裂的基础上,就为了徐某的精神病,潘某就得搭上自己的下半辈子吗?

想起《一帘幽梦》中的一句台词:

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她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按照这样的思路,如果没判离,潘某失去的只是生活。

而如果判离,徐某的精神病可就难以控制了。

对此,有网友调侃:精神病医院欢迎徐某入住。

潘某与徐某的离婚纠纷案背后,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潘某指认徐某家暴、对母亲骚扰,但都因为没有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对此,在婚姻中受到伤害时,一定要及时留下证据。

证据面前,一切的辩解都是徒劳。

写到这里,杂志君专门查阅了《民法典》。

关于起诉离婚,《民法典》中规定了相关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04

自今年年初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离婚人数备受关注。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96.6万对。

相对于2020年上半年离婚人数159.5万对,下降了39.4%。

但由于去年上半年受疫情的影响,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如果按照2020年全年离婚总人数373.3万对来计算的话,半年就是186.5万对。

相比之下,今年上半年的离婚人数减少了近5成。

数据一出,立马引起网友们的讨论。

“想要离婚的,离不了。”

“被家暴死了,还没离成婚。”

“把离婚取消了,全国离婚率为0。”

“看看起诉离婚的增加了多少?”

大数据背后,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破裂的婚姻。

8月6日,湖北省黄石市的陈女士,再次站在法庭上,对自己的丈夫提起了第8次离婚诉讼。

陈女士称,其丈夫在婚后的第3个月被确诊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

从那以后,丈夫常常猜忌陈女士出轨,对其家暴、窃听。

于是,陈女士走上了起诉离婚这一条道路。

这条路,她走了四年。

时至今日,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早日解除婚姻关系,脱离苦海。

想起《围城》中的一句话: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不管是想进去,还是想出来,都是为了幸福。

当你遇到一段不幸福的婚姻,就应该及时止损。

婚姻中,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活成真正的自己,幸福快乐地生活。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