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明星郑爽偷逃税案件落地。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郑爽偷逃税款问题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侵害了国家法定税收的基础,情节十分恶劣。对此,《人民日报》评论说:“坚持依法严查严处,这是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之举。”央视评论说:“偷逃税,于法不容,查你没商量,罚你有依据!谁胆敢偷逃税,谁就得付出沉重代价。”

前有1998年对毛阿敏偷税罚款81.33万元,2002年刘晓庆偷税漏税1458.3万元,2018年范冰冰偷税漏税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8.84亿元,后有今天8月27日郑爽偷税漏税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让明星这一高收入群体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

税者,民之所负,国之所入。税收作为二次分配重要手段,客观上成为调节政府与公民之间财富分配的关键性杠杆,对推动共同富裕起着重要作用。

8月17日召开的财委第十次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强调了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无疑释放了一个重要的信号:迈出“共同富裕”的第一步就是将高收入人群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明星是高收入群体,是不争的事实,对明星缴纳税款情况重点监管理所当然。

近年来,税务部门结合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明显加大了对高收入人群、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虚开骗税、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取得积极成效。

然而,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大,少数不法分子的偷逃税手段也不断“升级”,通过聘请专业策划团队进行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款,借关联企业的名义取酬获利,为个人的违法行为披上“合法”外衣,更加具有隐蔽性。

古今中外,税收问题历来都是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热点和焦点,是加大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的集中体现。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曾有这样的告诫:“财富如果长期为少数人所占有,而多数人处于贫困状态,它是不公平的,而且注定这个社会是不稳定的。”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问题,不仅触动着公众的敏感神经,也挑战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更与共同富裕背道而驰。

守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能以不法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明星作为公民中的高收入群体,收入是普通人的上百倍千倍,更应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依法纳税。同时,要严厉查处和曝光各类恶意偷逃税行为,坚决破除“收入越多、逃税越多”的怪圈,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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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