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建的方式建设。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查看《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以下

一图带你读懂

想看最新最快的贵州资讯?

打码加我微信

如果你还有其他想法

请在评论中说出你自己的观点

关注贵州微报,了解贵州发展

你是发现者、也是报道者!

发现身边正在发生的事,你就是媒体人!

▌此文系转载!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贵州日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平台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