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求广告效益,
随意在车身粘贴、喷涂车身广告
在车窗玻璃上贴满广告,
影响行驶安全
都属“违规”!
这个月,为加强黄浦区流动性户外广告的管理和整治,优化城区环境,维护交通安全,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联手交警部门、交通管理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流动性户外广告执法整治行动。
作为黄浦区主要干道之一,河南路延安路路口车流量一直居高不下。日前,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与交警、交通执法队员固守在此路口,就发现了一辆橙色面包车,车身窗户处贴有橙色相关标语字样,属于流动性户外广告内容。
交警将其拦下,针对该机动车是否存在“客载货”非法运营、车身流动性户外广告贴纸是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等进行相关的调查询问。
经过询问,中队执法队员发现,该机动车为某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车辆驾驶员接到某平台订单后,将相关货物运输至浦东。
由于违反《上海市流动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第4条第2款:“除轨道交通车辆、公共汽电车、出租车和货运出租车外,禁止利用其它车辆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执法队员当场对驾驶员开具了《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谈话通知书》和《上海市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其相关的法律条款以及安全隐患,当事人对上述情况认可并表示愿意配合。
同时,该驾驶员也联系到了车身流动性户外广告贴纸的负责人,负责人将根据要求带好相关审批材料及相关运营协议至中队进一步接受调查处理。
为去除这类城市流动“癣疾”,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将继续加强与公安、交通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加大相关违法行为的宣传范围和查处力度,为文明助力,为文明加分。
记者 / 王月华
编辑 / 孙超慧
图片 /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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