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243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姜曦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挂职期二年);

李艺(女)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期二年)。

免去:

郭二辉同志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226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杨海峰同志为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栗全义、李书新同志为新乡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闫玉信同志的新乡市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

唐振海同志的新乡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海峰、卢越美、栗全义、李书新同志原任新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26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免去:

刘彦斌同志的新乡南太行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1〕267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彦斌同志为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免去:

邓国永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苗江山同志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以上文章来源于新乡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