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9月1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蒋健芳 汪俏蓉)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苏某、黄某等四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在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吕益军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管部门代表、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等共5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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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单位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公司)成立于1994年,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主营有色合金材料、铜合金制品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销售,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强大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拥有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多项技术秘密。2019年9月,博威公司发现有公司员工陆续携带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技术的文件资料,进入浙江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另案处理)任职,遂报警。

材料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也是主营铜合金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另案处理)为减少研发成本投入、尽快投产铜合金项目,自2019年4月开始,通过高薪利诱的方式,先后招募原博威公司员工苏某、黄某等人入职材料公司,借此获取博威公司的技术资料。

这些原博威公司员工涉及技术、制造、品管、设备维修等核心生产部门,并擅自将在博威公司掌握和接触的“黄铜棒全自动生产线”等11项技术资料私自带出,最终整个关键技术岗位的核心员工团队均加入材料公司。

材料公司以原博威公司的技术人员及技术资料为基础,成立铜合金高强项目组,相互复制、使用、共享博威公司的技术信息。材料公司在极短的时间用极小的代价,就启动了和博威公司类似铜合金项目的论证,彻底推翻了原简单的年产10万吨铜合金项目,推出了年产16万吨的高级生产线,并论证出了具体的生产工艺和生产线布局。经鉴定,涉及的11项技术资料虚拟许可价值高达1.69亿。

庭审中,吕益军发表公诉意见:“材料公司的生产线一旦成功投产,不仅会使博威公司遭受巨额利润损失,还会使其辛苦建立起来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毁于一旦,从而严重损害博威公司利益。被告人在博威公司工作多年,正是在博威公司的培养下,从普通员工成长成为独当一面的技术骨干甚至是部门负责人,但却唯利是图,将自身掌握甚至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技术秘密作为入职材料公司、谋求高薪的敲门砖。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保守商业秘密的职业规则,也辜负了博威公司多年来的培育和付出,更触犯了刑法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规定。”

由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