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河中院行政庭受理了三起以政府为被告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件,三名原告为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韩家村村民,案件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强制拆除及征收补偿等诸多复杂问题。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3位原告年龄偏大、行动不便,且住所地均在营口市老边区,为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辽河中院行政庭积极协调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安排开庭场所进行开庭询问,巡回审理三案,实现从“坐堂办案”到“上门服务”的便民诉讼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源头治理,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后,承办法官组织政府及相关工作人员到被征收拆迁房屋处了解行政争议发生的始末、原告诉讼的真实意图、当地政府的征收拆迁补偿方案等相关情况,在现场对原告与政府之间进行调解,有针对性地做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在法院、政府、群众之间架起沟通桥梁。
辽河中院行政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到行政争议发生地组织询问当事人,并到现场多方联动调解,将温馨的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家门口,畅通了司法为民的便民诉讼渠道。今后,辽河中院将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见效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
来源:辽河中院
制作丨刘嘉庆
编辑丨王伟宁 王莉力
审核丨黄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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