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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规划建设部,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将进入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也是农民工群体性、突发性上访讨薪事件的易发期。为及时有效遏制欠薪隐患,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四项制度”

各地要持续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遏制欠薪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本地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推进力度,对于属地在建项目要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做到“应入尽入”。要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单位应按月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施工单位应按制度考勤、按月制作工资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放发;监理单位应每月对考勤表、工资表、工资请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要及时深入施工现场排查欠薪隐患,督促加强建设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欠薪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办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欠薪案件。凡是因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责任,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发生拖欠行为的企业,要倒查其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以及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三、加大拖欠工程款和工资查处力度

各地要按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要求,对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限时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切实落实建筑企业的主体责任,严防建筑企业将合同应收账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对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建筑企业和项目,要配合人社部门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对投诉举报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线索和问题,要配合人社部门迅速行动、及时查处。对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企业,要配合人社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形成有效震慑。

四、进一步畅通投诉信访渠道

各地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准备资金,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规范工作程序和方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地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到及时控制、及时化解、及时处置,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责任单位要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维权公示栏上公布项目所在地投诉维权热线、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各分包企业现场负责人的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拖欠工资的投诉,及时处理解决合理诉求。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梳理汇总欠薪线索,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各地排查整改情况于9月15日前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联系人:王松喆;邮箱:xzzjjscc@126.com;电话:0516-66998060)。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0日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中级律师

张茂金 1385244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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