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刚
燃尽生命的坚守
刘志刚,1966年4月生,广东汕尾人,中共党员,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广东省公安厅预审处副科长、国保局科长, 厅刑侦局综合处指导科科长、大案处侦查四科、一科科长,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挂职),厅刑侦局大案处二级高级警长等职务。
在30多年的从警生涯中,他长期奋战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成为广东省审讯领域的专家能手,公安部刑侦局特聘审讯办案专家组成员,在国内多起重大案件侦办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3次、个人三等功1次。
因长期劳累,2019年3月,刘志刚不幸被确诊为原发性肝癌晚期。经过治疗,在病情稍稍稳定之时,他就主动请缨,全力投身到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他逐一查阅各地攻坚情况,持续到各地开展督导、指导工作,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和突破口,以不破不休的决心督导引领各地历年命案积案攻坚工作。
疫情期间,刘志刚克服重重阻力,先后多次带队辗转各地侦办命案积案。针对云浮市命案积案攻坚专项行动进展缓慢的局面,他主动请缨担任该市攻坚督导负责人,及时协调提供技术、资源支持,并集中精力指导突破多宗目标命案积案。他与云浮市刑侦部门一道奋力攻坚、迎头追赶,经过努力,提前完成省公安厅下发的破积案任务。
一宗宗命案积案被攻克了,一项项重大任务完成了,刘志刚的身体却在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下到达极限。2020年11月13日,因肝癌病情恶化,刘志刚经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4岁。
刘志刚用行动守护了一方安宁,用生命保护了人民安全。
来源 广东刑警
编辑 陈晓霞
审核 周伟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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