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只漂亮的‘鸟’掉落在我家田里,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8月30日晚,阜宁县陈良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在自家农田里发现一只长相别致的“鸟”。

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报警地点,发现这只鸟形似老鹰,翅狭长而尖,体表虽无明显伤势,但却无法飞行。在警民共同协助下,这个“小家伙”被安全带回派出所。随后,民警给它准备了食物和水,同时向专业人士询问此鸟情况。

原来,这个不能飞行的“小家伙”系红隼,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可能因为受伤的缘故导致无法飞行,需进一步救治。

8月31日,民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专门将红隼送往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救助中心进行检查救治,待其痊愈后放归大自然。(朱倩姚 圣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