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啃小族”,用孩子赚钱?

2岁的妞妞,因为不配合拍摄,被妈妈狠踢;3岁的佩奇,爸妈想靠吃播赚钱;被喂到70斤。6岁小孩望望,在父亲规划下,练习蒙眼走钢丝……

在流量意味着金钱的当下,很多父母为了博眼球,让孩子沦为“工具人”。

有的孩子,甚至告别了学前教育,专注拍摄赚钱。

二、打造小孩成网红,违法吗?

违法!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家长炒作、打造“儿童网红”,不仅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还存在很多法律风险。

首先,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容易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有的父母,甚至给小孩喂酒,以此来拍摄小孩的反应和表情取悦观众。

让小孩子从事危害身心健康的表演活动,不管你是父母还是其他监护人,同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1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在金钱的诱惑下,许多家长被蒙蔽了双眼。直播间里,孩子被家长表演唱歌跳舞,甚至熟练地向观众要打赏,

16岁以下未成年人直播出镜,同样违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76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孩子在成长和接触网络的过程中,家长是第一责任人,应该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

如果以牟利为目的育儿,打造小主播、小网红,还有可能被撤销监护人资格。

《民法典》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三、多方配合,保护孩子的成长环境。

记录孩子成长无可厚非,但不应为了赚钱,过度消费孩子的童年。

越来越多的网红儿童,变得浮躁、功利、成熟,为了防止这些情况,应该从家长和平台2个方面出发,为孩子构建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01:作为家长

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育儿观,不强迫孩子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给孩子自由的空间,让孩子享受童年的快乐。

02:作为平台

要严格把关直播和视频内容,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不放任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不给打擦边球留有空间。